院学字〔2020〕05号 关于给予王茂霖同学学院通报批评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0-07-09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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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学院各班级:
王茂霖,男,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8级材科1804班学生,学号:0121701101405。在2019-2020第二学期前十三周晚点名中,累计旷到3次,经辅导员多次提醒,仍不改正,根据《学生手册》相关管理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其学院通报批评。
望学院其他同学引以为戒,严格遵守考试规定,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若学生对本处分决议有异议,可在收到处分决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辅导员提出书面申诉。
武汉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零二零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