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4-21
根据《武汉理工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武汉理工大学关于做好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和《武汉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录取工作。
组 长:罗国强
副组长:黄文超、沈国芳
组 员:沈 强、陈 伟、王 涛、杨明红、文佐勤、殷官超、刘 凯、沈 杰、安琴友、陈 溪、陈海霞
二、考试资格
“武汉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官网公示的“武汉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入围考生名单”可参加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
三、考核方式及内容
(一)学术学位博士
采用“笔试+面试”考核形式的考生为“考核制”,采用“面试”考核形式的考生为“审核制”。
1.笔试:专业基础综合,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闭卷考试。主要考核知识结构、学术素养和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基本研究方法,不指定参考教材。
必考部分(占40分):材料研究与测试技术
选考部分(占60分):材料科学基础、高分子化学与物理、固体物理、材料成型理论及技术、材料化学、生物材料等六个模块,考生按照考试要求任选一模块作答。
2.面试:满分100分。面试考核专家组对入围考生进行面试考核,采取答辩与质询的形式,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创新潜质、综合素养等进行考核。
由考生围绕个人学习工作经历、个人研究内容及取得的工作成果和今后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研究计划等内容,制作PPT演示文档进行汇报(PPT中不得出现报考导师和导师团队等信息)。每位考生PPT汇报时间约10分钟,答辩总时间约20分钟。专家组围绕基础理论、研究方法、前沿热点、专业英语等方面提3-5个问题(其中包含1个专业英语问题,考生须用英语对专家用英语提出的问题作答)。
考核专家组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分:
①考生汇报(30分):主要评价考生对当前研究方向的理解程度、研究成果的原创性、发表学术论文和获得授权发明专利等情况;
②抽题作答(20分):主要评价考生对专业知识与技能的掌握情况;
③英语提问(20分):主要评价考生专业英语掌握情况以及在专业讨论中的英语沟通能力;
④专家提问(30分):主要评价考生的沟通表达能力、独立思考与创新能力和解决复杂问题能力。
面试成绩由面试考核专家组成员按百分制评价,再计算平均分得到最终面试成绩。
3.考生成绩
考核类别为“考核制”的考生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核类别为“审核制”的考生成绩=面试成绩。
考生成绩不足60分者,不予录取。
(二)专业学位博士
1.面试:满分100分。面试考核专家组对入围考生进行面试考核,采取答辩与质询的形式,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科研创新、工程实践能力等进行考核。
由考生围绕个人学习工作经历、个人研究内容及取得的工作成果和今后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研究计划等内容,制作PPT演示文档进行汇报(PPT中不得出现报考导师和导师团队等信息)。每位考生PPT汇报时间约10分钟,答辩总时间约20分钟。专家组围绕基础理论、研究方法、前沿热点、专业英语等方面提3-5个问题(其中包含1个专业英语问题,考生须用英语对专家用英语提出的问题进行作答)。
面试考核专家组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分:
①考生汇报(30分):主要评价考生对当前研究方向和关键工程技术的理解程度、研究成果的原创性、发表学术论文和获得授权发明专利等情况;
②抽题作答(20分):主要评价考生对专业知识与技能和相关工程技术的掌握情况;
③英语提问(20分):主要评价考生专业英语掌握情况以及在专业讨论中的英语沟通能力;
④专家提问(30分):主要评价考生的沟通表达能力、独立思考与创新能力和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能力。
面试成绩由面试考核专家组成员按百分制评价,再计算平均分得到最终面试成绩。
2.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在考核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硕士主干课程。每科目总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60分钟。加试科目:
科目1:材料现代测试技术
科目2:能源与材料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考生成绩
考生成绩=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不足60分者,不予录取。
四、考核具体安排
我院定于4月25日—4月26日进行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考核的考生,将视作自动放弃考核资格,该生考核成绩为零,不予录取。考核具体安排如下:
(一)信息确认
1.时间:4月25日9:00--12:00
2.地点:武汉理工大学马房山校区西院工大楼1楼
3.所有参加考核的考生根据本人情况,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参加信息确认:
(1)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携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
(2)往届硕士毕业生:须携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本科毕业证及学位证、硕士毕业证及学位证;
(3)获境外学历或学位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原件;
(4)同等学力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硕士成绩单。
考生在复试前需完成信息确认,未进行信息确认者不予考核;同时提交《武汉理工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承诺书》(见附件1)。如考生提供虚假不实证件和证明,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考核或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应违纪违法责任。
(二)笔试
1.时间:4月25日14:00--17:00
2.地点:武汉理工大学马房山校区东院弘毅楼411教室(第四教学楼,具体见现场安排)
(三)面试
1.时间:4月26日8:30--19:00
2.地点:武汉理工大学南湖新校区博学北楼(具体安排在面试当日公布,请考生在候场教室等候叫号面试)
(四)同等学力加试
1.时间:4月25日14:00--16:00
2.地点:武汉理工大学马房山校区东院弘毅楼413教室(第四教学楼,具体见现场安排)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内容。
五、拟录取原则
(一)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合格成绩为60分),不予录取。
(二)按照计划类型、导师额定接收指标、拟录取方案和考生成绩相结合的方式择优录取。
六、其他说明事项
1.考生须根据笔试、面试时间段提前半小时候场,并将面试汇报PPT提前拷贝到随身存储设备中(以“报名号+考生姓名”命名,PPT宽高比为16:9,建议Microsoft Office 2016版和PDF版),遵守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有序参加考核。
2.学校博士研究生体检工作拟于入学报到前进行,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3.学院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审核后公示,公示网站为:“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gd.whut.edu.cn/zs/tzgg/)和“武汉理工大学信息公开网”(http://xxgk.whut.edu.cn/zsks/yjs/)。
七、考生咨询及申诉流程
咨询电话:027-87164677
考核过程监督电话:027-87651779
申诉流程:考生如对考核程序、成绩及拟录取结果有质疑,须以书面形式并签署实名向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或纪委反映(武汉理工大学马房山校区西院工大楼315室)。
申诉受理截止日期:公示有效期内。
武汉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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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7-87651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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